湖北銀保監局公布行政處罰,因九項違規,興業銀行武漢分行被罰320萬。 具體違法違規事實如下: 一、未落實授信批復條件,違規向房地產企業提供融資; 二、違規發放項目貸款實質用于土地儲備; 三、貸后管理不盡職,流動資金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; 四、違規為“四證”不全且資本金不實的項目提供融資; 五、未嚴格執行受托支付和實貸實付; 六、貸前調查、貸后管理不盡職,信貸資金被挪用于歸還貸款; 七、貸后管理不盡職,部分信貸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; 八、違規發放貸款償還銀行承兌匯票墊款,通過借新還舊和關聯企業承接貸款延緩風險暴露; 九、商業匯票辦理不審慎,形成墊款。 來源:科技金融在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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